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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皱了一下眉头,心想:你问我,我问谁去?

对方一直跟我们打太极,并且柔中有刚,有理有据。

我们根本没有开战的理由!

我倒希望,这付东流先动手,先翻脸,那么我们就能以暴制暴,利用武力进行进一步维权。

但他呢?

一直玩的是,笑里藏刀!

这时候,我的手机铃声响了。

来电者:心雨。

真是多事之秋啊。

心雨告诉我说,姑娘们出事了。

有一队到街上发传单的姑娘,30多人,全被分局执法的队,强行带走了。

理由是:寻衅滋事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

我听了,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。

这简直成了执法队抓人逮人的万能公式了!

但凡你在街上走,人家都有理由给你扣上这么一个帽子。

不光如此。

执法队还给出了好几个罪名。

一,无备案游行、示威、集会;

二,影响市容市貌;

三,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!

我们只是去街上发广告,这跟游行、示威有啥关联?

而且,我们的姑娘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成年女性,花季美女,谁看了不赏心悦目?没给大家收取参观费,都已经是我们无私奉献了!

还尼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?

隐患在哪儿啊?

她们是去打架啊,还是去砍人了?

还是哪个姑娘来大姨妈,呲你脸上了?

出了这种事,我自然暂时也没心情,替自己的泡水车维权了。

30多个姑娘,托付给我。

作为老板,我得为她们的安全负责。

于是我带着关亮从付东流办公室里走了出来。

商量对策。

关亮分析一番后,觉得这是执法队哪个领导想捞点儿钱,交点儿罚款就行了。

呃?

我顿时愣了一下。

莫非,这就是‘讨三喜’中的第三喜?

第一喜,执法队临时工;

第二喜,城管;

第三喜,执法队大领导。

我正纳闷儿,这第三喜从何而来呢。

原来是这种手段!

也罢。

那就只能去分局执法队跑一趟了。

就像红姐说的,但凡用钱能解决的问题,都不是问题。

这些钱往执法队一交,至少也算是跟官面儿上的人打上了交道,然后会所那些事,他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能够省去不少麻烦。

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。

我赵龙再粗暴,也不敢跟执法队明着干!

而且还是上面分局里的执法队。

这时候,外面的条幅也已经拉好了:奸商拿泡水车当新车卖,还我血汗钱!

地包天则拿着大喇叭,在那里不断练词儿。

“都来听一听。”

“都来看一看。”

“这家‘名车汇’,就是个下三滥。”

“投机倒把不学好。”

“奸商嘴脸人人厌。”

“一辆泡水车,客户两行泪。”

“昧着良心把钱来赚。”

“……”

还别说,倒是挺押韵的。

有点儿像‘数来宝’。

“小胖,大地雷,你们带着大家,继续给他们施压!”

“玛德,不给咱解决问题,他们一辆车也别想卖出去!”

“我和大亮子,要去一趟执法队。”

“处理完事情就回来。”

我对小胖和大地雷等人,交待一番后,便开上那辆宝马Z4,赶往分局执法队。

事情已经很明显了。

对方抓人,只是噱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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